一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审核
安庆市申办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审核须知
(一类产品)
一、许可事项
《医疗器械产品标准》(一类)审核
二、许可依据
1 、 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6号)
2、 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
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)
3、 《医疗器械说明书、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 第十五条)
4、 《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》(试行)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1号)
三、 许可条件:
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质
四、 许可程序
企业报送申请资料→市行政服务中心药监窗口受理→市局登记→对资料进行审查,组织现场审查→签署意见→市局发证
五、许可期限
受理时限:5个工作日
审批时限:30个工作日
六、的全部材料的目录(所有材料一式二份)
(一)注册产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;
注册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:
(1)产品概述及标准的任务来源、背景;
(2)管理类别确定的依据;
(3)对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的说明;
(4)主要性能指标确定的依据;
(5)与人体接触的材料是否已在临床上应用过,其安全性、可靠性是否得到证明;
(6)规范性引用文件和其它相关参考资料;
(7)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。
(二)所引用的标准有效版本;
(三)主要技术指标、验证记录;
(四)注册产品标准复核申请表
(五)专家复核意见
(六)注册产品标准
(七)产品全性能自测报告
(八)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
注册产品标准一经更改,应到原标准复核部门复核。
七、其它要求
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:
1.申报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前后填写应一致;
2.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,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相应的复印件;
3.申报材料应清晰、整洁,每份申请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(单项材料有多页的,首尾页均加盖公章),并按照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。
4.申报材料统一用纸质(牛皮纸)档案袋装袋。
八、收费依据和标准:
依据财政部、国家计委《关于变更医疗器械产品审查收费项目名称的复函》(财综字[2000]15号)和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《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医药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》(安徽省物价局、财政厅皖价费[2004]77号)要求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