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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咖啡因购用证明”、“麻黄素购用证明”核发


“咖啡因购用证明”、“麻黄素购用证明”核发

办理《特殊药品购用证明》的受理转报

一、项目名称

办理《特殊药品购用证明》的受理转报

二、许可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,2001年2月28日
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)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2002年8月4日国务院令第360号),《麻黄素管理办法(试行)》(1999年6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12号)、《咖啡因管理规定》(2001年3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8号)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、以特殊药品为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。

2、需要使用特殊药品的教学、科研机构。

3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申报资料

1、《办理<特殊药品证明>申请表》一式两份

2、单位介绍信;

3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
4、前一次《特殊药品证明》(购用单位留存联)及购买情况总结和全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;

五、办事程序

1、受理资料

2、审查资料

3、上报省局

六、承诺时限:

5个工作日

七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

免费办理

八、备注

《特殊药品购用证明》包括:《麻黄素购用证明》、《咖啡因购用证明》、《麻黄素单方制剂购销凭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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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发布时间: 2007-02-06 10:38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