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咖啡因购用证明”、“麻黄素购用证明”核发
办理《特殊药品购用证明》的受理转报
一、项目名称
办理《特殊药品购用证明》的受理转报
二、许可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(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,2001年2月28日
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)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(2002年8月4日国务院令第360号),《麻黄素管理办法(试行)》(1999年6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12号)、《咖啡因管理规定》(2001年3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8号)。
三、申报条件
1、以特殊药品为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。
2、需要使用特殊药品的教学、科研机构。
3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申报资料
1、《办理<特殊药品证明>申请表》一式两份
2、单位介绍信;
3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;
4、前一次《特殊药品证明》(购用单位留存联)及购买情况总结和全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;
五、办事程序
1、受理资料
2、审查资料
3、上报省局
六、承诺时限:
5个工作日
七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
免费办理
八、备注
《特殊药品购用证明》包括:《麻黄素购用证明》、《咖啡因购用证明》、《麻黄素单方制剂购销凭证》